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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多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点击次数:378 发布时间:2020-1-17 1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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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可以同时使用多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如出租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利益取得方式与其各期负荷程度相同,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季节性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可以采用工作量法;技术更新比较快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可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两种加速折旧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企业常选一种方法作为折旧方法,上市公司常见多种折旧方法,如:华银电力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集团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或产量法计提折旧;林海股份201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其他方法)。 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注册公司就找邢台市一格会计服务有限公司,13833906286,,1593319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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